电蒸汽锅炉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目前广泛使用的真空锅炉种类繁多,在配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电蒸汽锅炉出厂时,应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全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监督检查合格证(安全性能监督检查合格证)”。
2.电蒸汽锅炉的安装、维护和改造。从事锅炉安装、维护、改造的单位,在从事锅炉安装、维护、改造前,应当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护资质证书。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通知直辖市或者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通知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然后施工就可以开始了。
3.锅炉安装、检修、改造验收。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请锅炉水压试验和安装监督检验。验收合格后,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特种设备检验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全面验收。
4.电蒸汽锅炉登记。锅炉验收合格后,用户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登记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登记表》,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申请《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电蒸汽锅炉运行。锅炉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八项制度和六项记录。
6.电蒸汽锅炉检查。锅炉应每年定期检查一次,未经定期安全检查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查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未经定期检查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电蒸汽锅炉作为压力锅炉安装。严禁使用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不齐全的锅炉。